反击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使用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三角胶带上装设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条 运转时,不得加入超过规定大小的矿石和不能破碎的物料,以免损坏机器。 第三条 机器运转时,工作人员不能站在惯性力作用线的范围内,电气开关的安装也要避开这各位置。 第四条 机器运转时,严禁打开检查门观察机内情况,严禁进行任何调整、清理检修等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第五条 机器在检修时,首先应切断电源。 第六条 机器应按规定方向旋转,不得反响旋转。 第七条 机器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及振动时,应立即定制加料,停车检查,待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转。 第八条 机器运转中,严禁机器过负荷工作。 第九条 电气设备应接地,电线应可靠绝缘,并装在蛇皮管内。 第十条 使用翻转连杆启闭上盖系统时,严禁在上盖运动的二个方向有人存在。开启结束时,必须在支臂下部垫好垫块,并保证牢固可靠绝对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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