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计划制定流程
实习计划 制定 流程 相关院、部(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预计划。
(第 16-19 周) 院、部(系)及高职院上报实习预计划。
(第 20 周) 教务部审核后,将整体预计划发送至实习单位征求意见。(实习前 14 周) 教务部调整预计划并通知国资部确定住宿事宜(实习前 10-11 周) 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前 12-13 周) 教务部下达实习计划至各相关单位(实习单位,各院、部(系),国资部)。(实习前 8-9 周) 教务部下达实习任务 (实习前一学期第 16 周)
实习派遣 流程 院、部(系)党总支上报实习名单至教务部。(派遣前3 周) 教务部下达派遣通知至各实习单位,并下达派车任务至交通运输服务公司(派遣前 2 周) 交通运输服务公司安排实习派车 相关院、部(系)党总支负责执行实习派遣任务。
分散实习 办理 流程 实习生提交分散实习审批表至院、部(系)(附家长同意书实习单位简介)(实习前一学期第 18 周) 院、部(系)做出分散实习计划并列入实习预计划(实习前一学期第 20 周) 院、部(系)将相关材料报教务部审核并开具接收函(派遣前 12 周) 实习生将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函交至院、部(系)审核 (派遣前第 8 周) 报教务部审批(派遣前第 7 周) 复印一式二份,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各院、部(系)(原件)备案 院、部(系)专业负责人初审,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学生与院、部(系)党总支及学工部签订安全责任书 (派遣前第 7 周)
顶岗实习 办理 流程 实习生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须附顶岗实习单位就业意向证明,安全责任书,家长同意书) 报教务部审批,备案并复印一式三份,原实习单位、院、部(系)、学生工作部备案 院、部(系)专业负责人根据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做出意见,并在审批表上院、部(系)学生党总支审核后在安全责任书及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在安全责任书上签字、盖章
毕业论文 工作 组织管理 流程 院、部(系)上报毕业论文组织工作总体方案(含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开题及答辩时间)及毕业生论文经费使用审核表。
(毕业实习前一学期第 20 周末) 教务部安排毕业论文进行情况中期检查。
(答辩前 5-6 周) 院、部(系)上报毕业论文报销材料(包括毕业生论文经费报告,明细表及相关票据等)至教务部审核。
教务部审批 (答辩前 12 周) 院、部(系)到财管中心办理报销事宜。
院、部(系)到财务办理借款等相关手续。
(答辩前 10-11 周) 院、部(系)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5 月底前) 院、部(系)上报论文答辩成绩 (6 月 10 日前)
实习生请假管理流程 实习生提交请假申请(附必要材料,如病假证明,面试通知等) 1 天内 经所在科室带教老师批3 天内 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 7 天内 一周以上 科室备案 科室备案 实习单位备案 经实习单位实习主管部报院、部(系)党总支二审。
院、部(系)党总支备案 经 实 习 单 位实 习 主 管 部报院、部(系)党总支二审。
报学校教务部审批 实习单位备案 院、部(系)党总支备案 教务部备案 院、部(系)配合实习单位完成补实习任务
) 教学医院(基地) 、实习基地 申请及审批 流程 教务部审核 学校与教学医院(基地)签订实习协议 专业负责人提出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教学医院(基地)挂牌 实习基地 教学医院 教学基地(非医院类) 教学医院递交海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www.gxzjxh.cn/c3.html省高等医学院教育教学基地申请表 专业负责人基地建设申请(含初步考察报告) 教学基地递交教学基地申请报告(含基地建设规模,师资结构,基地营运执照复印件(国企除外)等) 专业负责人基地建设申请(含初步考察报告) 教务部组织专家到基习实地考察并做出考察报告告。
学校与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协议 学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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