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基坑支护招标
工程编码 | 131000120126-001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工程名称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基坑支护招标 | ||
建设单位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 ||
工程地点 | 广阳道18号院内 | ||
建筑面积 | 3821.96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基础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基坑支护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建材信息价 www.gxjch.com/hebei 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张秀凤吴天 | 联系方式 | 0316-2053464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11-05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11-09 16: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11-0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11-09 16: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 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已经廊发改投资[2011]18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基坑支护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及标段划分如下: 本工程分壹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主要内容: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821.96平方米,其中地上1936.71平方米、地下建筑(含车库)1885.25平方米;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广阳道18号院内;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2 月 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 1月15日,工期 45 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壹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③、注册建造师IC卡;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⑥、外地队伍所在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证明需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⑦、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于2012 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备案登记。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注:投标人需取得2012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 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发售地点: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 ※招标人始终保留随时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考察核实的权力,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其他不实情况,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招标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 广阳道18号 联系人 :陈小尧 电话: 0316-223954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吴天 邹女士 电话:0316-2053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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