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路道路综合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工程
| 工程编码 | 131024120009-001 | 所属地区 | 香河县 |
| 工程名称 | 五一路道路综合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工程 | ||
| 建设单位 |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京沈高速出口至103国道方案设计、京沈高速出口至南环路施工图设计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满足资质要求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3-28 09:01: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4-01 17: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3-28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4-01 17:01: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五一路道路综合改造项目已经香发改[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该工程北起京哈高速出口、南至规划南外环路,两侧各延伸62米范围内的路口渠化、道路两侧人行道硬化、绿化、市政管线改造等。 2、主要招标内容:京沈高速出口至103国道方案设计 京沈高速出口至南环路施工图设计。 3、预计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 4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5月13日。 4、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对上述一标段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风景园林)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设计资质证书;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名时间:于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8、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不单独参与招标。未中标单位费用自理,无标底费补偿。 招标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朝辉 联系电话:13722662930 招标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316-8589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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