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明珠公园建设工程景观及土建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27110066-009 | 所属地区 | 南和县 |
| 工程名称 | 南和县明珠公园建设工程景观及土建工程 | ||
| 建设单位 | 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南和县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景观及土建工程施工,公园总规划面积25公顷。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城市园林绿化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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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11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2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邢杰 | 联系方式 | 0311-8308698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3-27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3-31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3-2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3-31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3-27至2012-3-31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2120268-02 南和县明珠公园建设项目已在南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中景观及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和县明珠公园景观及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南和县平安大街以北、光明大街以南、文昌路以东 项目规模:总占地约25公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程质量:合格 工 期:计划工期210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南和县明珠公园施工图纸内演艺区卫生间、演艺区廊架、中心区茶室、古城区茶室、穹庐、中心湖区铺装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拟派建造师为贰级及以上。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持身份认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网上报名回执单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拟派建造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外省企业报名时,还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上述证件察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如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九家时,按照资格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九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九家则自行转为资格后审,全部参与投标。 五、要求中标企业自行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不得转包和挂靠,不得违法分包工程和借用资质,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施工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19-4560891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杰 联系电话:0311-83086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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