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 工程编码 | 130534110044-001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长江西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jiangxi街北侧 | ||
| 建筑面积 | 7625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2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工程勘察乙级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顾红杰 | 联系方式 | 0319-829979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1-12-1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1-12-22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1-12-1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12-22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1-12-16至2011-12-22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二次) 项目编号:130534X11084 1、清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清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清河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号:清发改[2010]39号 建设性质:新建 资金来源:部分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规模:7625平方米。 3、招标范围: 业务用房的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4、建设实施地点:清河县长江西街北侧;勘察设计工作周期:30天。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 5、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1 年12月16日至 2011 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 :30(北京时间),持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一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7、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8、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单位,开标当日接收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其余时间在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儒林市场斜对过。 9、本次招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 清河县公安局 地 址: 清河县三羊西街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吴东林 联系电话: 13833960888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李海龙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日期: 2011 年 12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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