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工程施工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981110064-002 | 所属地区 | 泊头市 |
| 工程名称 | 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工程施工招标 | ||
| 建设单位 | 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 工程地点 | 泊头市新兴街 | ||
| 建筑面积 | 5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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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7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金融系统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hebei 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刘永慧 | 联系方式 | 0317-831372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1-10-2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1-11-01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1-10-2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11-01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1-10-26至2011-11-1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内容 |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1-52 1、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规模:二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新兴街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自筹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金融系统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2 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招标人:泊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办公地址:泊头市裕华东路 联系人:刘庆红 联系电话:0317-8296638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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