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排水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0530110029-001 | 所属地区 | 新河县 |
| 工程名称 | 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排水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工程地点 | 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002.0099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新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白红霞 | 联系方式 | 1393316218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1-10-11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1-10-17 17: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1-10-11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10-17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1-10-11 9:3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新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排水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排水工程已由新河县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201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报建等相关程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新河县光明路、滏东街。 建设规模:光明路污水排水管道3460米,雨水排水管道3796米;滏东街污水排水管道4460米,雨水管道4250米。 计划工期:71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11年11月10日。 预计竣工时间:2012年1月20日。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期工程招标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S1)为光明路排水工程;第二标段(S2)为滏东街排水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办理进市备案手续,同时在企业所在地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讫证明和建设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3.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刷卡报名后,到新河县检察院领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明事宜详询电话:0319-4761591 )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签)、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新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企业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为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日10时00分 整,地点为新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奎全 电话:0319-4752328 传真:0319-47523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红霞 电话:13933162186,0311-85819737 传真:0311-85819737 电子邮件:0311hbyd@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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