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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朝阳区2013年微循环一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朝阳区2013年微循环一期工程-施工
二、工程编号:DH-2013-0822-2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2.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六、工程说明: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4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 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赵梦
电 话:010-64956207-8006
传 真:010-64956207-8011
电子邮箱: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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