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土地开发项目、灵寿县寨头乡麒麟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灵寿县
| 工程编码 | 130126130061-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土地开发项目、灵寿县寨头乡麒麟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灵寿县 |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寨头乡麒麟院村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建材信息价 www.gxjch.com/hebei 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18633094501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1-1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1-22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1-1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1-22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11-18至2013-11-22(公休、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四楼) | ||
| 内容 | 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土地开发项目、灵寿县寨头乡麒麟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土地开发项目、灵寿县寨头乡麒麟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已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土地开发项目、灵寿县寨头乡麒麟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灵寿县西岔头镇岸沟村、寨头乡麒麟院村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目标:合格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18至2013-11-22,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相对人守法证明;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 (4)外省企业进石手续(外省企业需提供) (5)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公告。 招 标 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11-82961983 地 址: 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311-87056828 18633094501 传 真:0311-87056828 联 系 人:张工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2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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