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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西区泰河一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泰河二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泰河三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博兴西路(兴海路~黄亦路)、博兴十一路(兴海路~黄亦路)、博兴十路(兴海路~黄亦路)新建道路交通工程
招标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百聪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甲14号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888830
建设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交通标线、交通标志、附属设施(含信号灯设施)及其他服务等工作。
建设规模:河西区泰河一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全长约1394.55米,道路红线宽30米,该路为城市支路。泰河二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全长约1295.33米,道路红线宽40米,该路为城市次干路。泰河三街(博兴西路~博兴八路)全长约1190.14米,道路红线宽30米,该路为城市支路。博兴西路(兴海路~黄亦路)全长约1420米,道路红线宽65米,该路为城市主干路。博兴十一路(兴海路~黄亦路)全长约1270米,道路红线宽30米,该路为城市支路。博兴十路(兴海路~黄亦路)全长约1285米,道路红线宽30米,该路为城市支路
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具备类似交通工程业绩;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项目拟选7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如报名合格单位超过7家(不含)以上,将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工作。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9:00到2013年12月2日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甲14号107室
项目联系人:王丽莹
联系方式:电话:67888830-825;
传真:6788883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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