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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生物物证检索仪、激光拾音器等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生物物证检索仪、激光拾音器等装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饮水机1台、音像播放设备1个、身份证读卡器1个、急救箱1个、消毒灯2个、应急警报系统1套、灭火器8个、除湿机8个、火灾报警器1个、防盗报警器1个、电磁驱虫(鼠)器1个、温度计1个、专用物证保全管理软件1套、电子秤1个、物证袋10000个、物证箱1000个、物证架33个、防磁柜2个、现场微小证物采集系统8个、激光拾音器6个、生物物证检索仪8个、凹凸面尘痕提取仪1个、夜视望远镜1个等。(本项目不分包,招标中涉及到的进口产品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肆佰玖拾玖万零柒佰肆拾元整(RMB:4990740.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和佳乐、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有允许企业生产、销售的相关货物的证明资料的企业;
(8)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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