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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金鸡河(龙湾屯与杨镇交界处至顺义平谷区界)治理工程已由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14]1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顺义区金鸡河(龙湾屯与杨镇交界处至顺义平谷区界)治理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顺义区金鸡河(龙湾屯与杨镇交界处至顺义平谷区界)治理工程第三标段施工监理
1.3、招 标 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1.4、工程实施地点:本标段为顺义区金鸡河现状小段桥(桩号13+575)至本次治理终点(桩号18+904)。
1.5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治理段为金鸡河龙湾屯与杨镇交界处(桩号4+100)至顺义平谷区界(桩号18+904)段,河道治理总长为14.8km。第三标段桩号范围为13+575-18+904,即现状小段桥至本次治理终点。
金鸡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河道的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跨河桥梁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I级;地震设防烈度按设计烈度8度设防。
第三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治理河道总长5329m,河道设计底宽25m,两岸河坡1:2,河坡进行植草绿化;改建桥梁2座(金鸡河3号桥、金鸡河4号桥);新建沥青巡河路1220m,同时在路面高程低点位置修建水簸箕;新建岗西闸上游涵管1处;入河口护砌5处及沿线雨水口改造工程。
1.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为三个标段,本次为第三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监理内容为本标段工程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1.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31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每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投标人授权任命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18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顺义区顺沙路小中河桥北500米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
仁和水务所院内 31号中水大厦318室
邮 编:101300 邮 编:100032
联系人:郭娜 联系人:孙健 、刘洋
电 话:010-89433827 电 话:010-88067083 、010-88067240 传 真:010-89433827 传 真:010-88067077
电子邮件:swjzdb@sina.com 电子邮件:shunyi0909@126.com
201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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