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和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和符溪镇中心卫生院 扩建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和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 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峨发改投资【2012】64号、【2014】35号、【2014】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申请红十字会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造价信息 www.zgjct.com/%e5%9b%9b%e5%b7%9d 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发改政策【201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326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和符溪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总面积3974.7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符溪镇符溪村八组; 2.5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完成过2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5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05月27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6月12日 10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4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峨眉山市符溪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下街33号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0833-5380767 传 真: 0833-552220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优诺国际1501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2887715695 传 真: 02887715695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 时间:2014年5月20日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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