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如何计算停工补偿的答复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如何计算停工补偿的请示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工程关于停工补偿费用可按桂标额字[1997]第16号文、桂标额字[1997]第25号文及桂标额字[1997]第26号文等有关规定计算。 广西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guangxi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广西
内容字数:227点击数:4730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