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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进行了审查,于2005年6月3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宁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清理结果。现将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作为设定依据,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项目,列入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总目录。

二、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未列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的项目,不得作为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和实施。

三、各县人民政府根据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总目录,结合本县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实际情况,重新公布具体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对目录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实施依据、条件、标准、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有关部门应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法制办公室认定公布。


附件:1、南宁市辖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南宁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目录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南宁市辖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受理部门序号  法定实施机关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县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批准县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3城市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批县人民政府《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4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绿地率低于规定标准确需进行建设的批准县人民政府《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5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6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确定县人民政府《广西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guangxi 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
7属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8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养殖证核发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9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批准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入股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4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未利用地50公顷以下的批准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使用、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建设用地批准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6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0.3公顷以下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7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180.3公顷以下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19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批准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使用全民所有的水电、滩涂从事养殖生产许可县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21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22开垦国有荒坡地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23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24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工程作业的审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5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作其他用途的审批 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26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留名纪念性名称的批准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27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审批县人民政府《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

附件2:

南宁市辖县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目录


































































































































































































































































































































































































































































































































































































































































































































































































































































































































































































































































































































































































































































































































































































































































































































































































































































































































































































部门序号项  目  名  称法定实施机关定 依 据备注
县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县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
4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
5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
6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目的地的县级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枪支运输许可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8民用枪支配购审查批准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1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1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12内部保安服务组织许可县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3内部保安服务组织变更负责人、地址、名称服务项目和范围同意县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消防验收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6消防安全检查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7犬只准养证核发县公安局《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
18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9尚未登记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许可 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许可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2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2机动车变更登记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4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6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9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0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3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人事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上林、马山、隆安三县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武鸣、宾阳和横县分为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32职业介绍资格认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3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4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县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35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设项目审批(含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6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7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8迁移或者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39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
40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的核准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
41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县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4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核准县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43在火葬区死亡的异地公民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审批县民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44在殡仪馆存放遗体延期审批县民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县级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45占用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行政管理暂行规定》
46县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审批县宗教事务管理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47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或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审批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48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审核上报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49设立(分立、合并)其他固定宗教场所审核上报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50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1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2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县属)的审批 县文化和体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54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55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县文化和体育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 
56自治区外演出经纪机构到县域内承办组台演出的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 
57组织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的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 
58占用公园、广场、街道等非营利性演出场所举办营利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 
59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5号)
60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
6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6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县文化和体育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63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的核准县文化和体育局《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64设立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县文化和体育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66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物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7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物类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8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9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项目建设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0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县文化和体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1非国有文物馆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审批县文化和体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2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73设立名片印刷企业审批
 
 
县文化和体育局《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74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许可县文化和体育局《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
75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县文化和体育局《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76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许可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77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许可县文化和体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机构编制行政主管部门78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县级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79清真饮食业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许可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10月23日国务院批准发布
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80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县经济贸易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
县级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81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号牌、行驶证、准用证及其驾驶证、操作证核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2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的审验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3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4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变更许可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5尚未登记的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临时通行牌证核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86机动车(农业机械)延缓报废审批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87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88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89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审批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9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91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92二孩生育证审批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93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县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县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94会计从业资格审核县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95代理记账资格审核县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县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96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县地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97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查同意县地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98民营科技企业的设立登记县科技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
99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县科技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100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同意县广播电视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101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建设工程的同意县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
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02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03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许可证核发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04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以及终止的审批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05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小学、初级中学)的教育网校审批县教育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06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批 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2月29日国务院批准 1992年3月1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9号发布)
107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08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审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09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县级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110县级权限内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1属市级核准权限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县级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112县级权限内的境外投资项目(含资源开发类和非资源类用汇项目)核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3属市级核准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含资源开发类和非资源类用汇项目)审核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4属市级核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5县级权限内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6《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1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招标的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1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包初步方案等招标内容核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县级渔业 行政主管部门119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核发县水产畜牧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120因渔船检验需要在禁渔区(期)内试拖试捕的审批县水产畜牧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121在自治区内运输、携带、邮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核发县水产畜牧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12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县水产畜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123兽药经营许可县农业局《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12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农业局《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125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审批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26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27农业类植物种子、苗木和基地繁殖材料以及法定应施检疫的农业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县农业局《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128农业类植物产地检疫县农业局《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129选育、引进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登记县农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130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31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其它种子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32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33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其它种子的经营许可证核发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134临时占用林地批准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135经营加工木材批准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136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批准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137自治区内木材运输许可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138林木采伐许可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39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县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140自治区内运输、携带、邮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核发县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141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42除主要林木良种以外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43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44除主要林木良种以外其他种子的经营许可证核发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45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核发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146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县林业局《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147沙化土地治理验收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48树蔸树木采挖许可县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树蔸树木采挖流通管理规定》(2002年1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
149国家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50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许可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5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5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县卫生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153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卫生设计的许可县卫生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154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县卫生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55护士执业许可 县卫生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56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职业病(含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同意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57建设项目职业病(含职业中毒)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5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59高毒作业建设项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60从事含有放射性的来料加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排放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许可县卫生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
161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或装过放射性同位素的空容器的核查县卫生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62不设床位或者不足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含中医)的设置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核发及校验县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
163不设床位或者不足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医师(含中医)执业证核发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
164村卫生所(室)设置审批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
165医疗机构静脉用药登记县卫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66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的许可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67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许可县卫生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68取水许可证核发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69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在通航河道的事项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航运管理机关审批;涉及采砂、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由河道管理机关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170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及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71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审查同意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72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签署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3在滞洪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4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预审县水利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75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7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77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8占用河道、湖泊范围内土地的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线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9在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的防洪工程设施验收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80护堤、护岸、库区林木砍伐审核同意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81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建筑物及设施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82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183填堵河道的施工审查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184河道管理范围内修筑临时围堰等工程设施审查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85沿河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审批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186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县水利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187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县水利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8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县水利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8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县水利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90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水利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91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2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或者戗台兼作公路审批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第77号)
193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县水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194改变水库用途审批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5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水利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96水利水电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审批县水利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9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准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00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规划建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20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县规划建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20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规划建设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3采矿、采砂、取土、填占水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许可县规划建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204县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5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级市政行政主管部门206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07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08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路行驶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09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待设施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10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许可县规划建设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11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1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县规划建设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13临时使用城市广场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参照
214在城市道路上修建车辆出入道口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参照
215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城市河道桥梁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打桩、挖掘、顶进等作业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参照
216特殊原因迁移、拆除道路照明设施或者接用、切断道路照明电源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参照
县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217商品房预售许可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18协议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审批县规划建设局《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19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含延期)县规划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20对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21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县规划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22延长房屋拆迁暂停期限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23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224供水企业中断供水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225因特殊情况非消防需要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
226增加计划用水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
22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县规划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8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29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县规划建设局 县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办法》(1998年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根据2004年6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
230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明火作业的审批县规划建设局 县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办法》(1998年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根据2004年6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
231瓶装供气网点燃气供应许可
县规划建设局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32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使用耕地建住宅审查同意
县规划建设局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33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申请集体所有土地建住宅选址意见书核发县规划建设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34乡(镇)村企业选址意见书核发县规划建设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35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选址意见书核发县规划建设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36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施工许可证审核审批县规划建设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县级园林行政主管部门237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238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范围内距树干3米以外建围栏或铺设硬化地面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参照
239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县规划建设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40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县规划建设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41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审批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84号)
242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43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44建设项目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2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46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47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县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县级土地行政部门24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县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49临时用地审批县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城市规划区改变土地用途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250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审批县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251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核发县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县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252县级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及增加客运班线审批县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5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县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5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县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55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56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审查县交通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57专用公路规划审核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58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59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0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1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2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审核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3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65营业性水路运输许可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7号)、
266水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67港口经营许可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68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级港口主管部门269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70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建设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71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72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7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审批县交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74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调整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75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批准乡(镇)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76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使用原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土地建住宅的选址意见书核发乡(镇)人民政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77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278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审批乡(镇)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2月29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9号发布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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