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安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县商业街市政工程收费问题答复
都安瑶族自治县审计局: 来函已收到,关于都安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你县商业街的市政工程,工程结算如何套用费用定额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不论是否为有效经济合同,均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上述工程,凡工程在1999年1月1日以前完工的工程量,按施工企业县三级施工管理费率标准执行,在1999年1月1日以后完工的工程量,应按桂造价字[1999]第9号文件规定执行。 广西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b9%bf%e8%a5%bf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抄送:河池管理站,站存。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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