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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6-26,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兴龙大道B段道路工程K3+400~K6+200路灯工程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兴龙大道B段道路工程K3+400~K6+200路灯工程已由 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永发改审批[2010]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融资和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起始于永川区兴龙大道A段终点K3+400处,路线基本由北向南行进,沿线经过凤凰湖工业园区、临江河、成渝铁路,按照已有控规的规划道路进行设计,终点与规划中的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双凤场立交下永川区绕城高速相接。本次设计范围为兴龙大道B段K3+400~K3+640、K4+230~K6+240,路幅宽度100m。

2.2建设地点:凤凰湖工业园内。

2.3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文件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包括:路灯工程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3.1.3具备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资格,符合《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7 月 20 日14时3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川区凤凰路77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95810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3-49808011

传 真: /

2015 年 6  月  24  日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兴龙大道B段道路工程K3+400~K6+200路灯工程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永发改审批[2010]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融资和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起始于永川区兴龙大道A段终点K3+400处,路线基本由北向南行进,沿线经过凤凰湖工业园区、临江河、成渝铁路,按照已有控规的规划道路进行设计,终点与规划中的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双凤场立交下永川区绕城高速相接。本次设计范围为兴龙大道B段K3+400~K3+640、K4+230~K6+240,路幅宽度100m。

2.2建设地点:凤凰湖工业园内。

2.3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文件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包括:路灯工程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3.1.3具备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资格,符合《重庆市永川区国有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7 月 20 日14时3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川区凤凰路77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95810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3-49808011

传 真: /

2015 年 6  月  24  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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