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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7-2,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斋堂镇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30
项目单位: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斋堂镇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 址: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beijing 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牛战村

三、项目名称:斋堂镇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四、项目概述:

1、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1700亩。

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申请人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资格,同时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早9时起至2015年7月4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九、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联系人: 韩春玉 (电话:010-62361939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号 门财农[2015]40号
 
北京
内容字数:2545
点击数: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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