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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8-19,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道路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为来凤街道沿河西路与来鹿路交叉口处(K0+000),终点为影视基地后大门口(K2+388),道路宽度为6m,全长2.388km。

2.3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 41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工程起点为来凤街道沿河西路与来鹿路交叉口处(K0+000),终点为影视基地后大门口(K2+388),道路宽度为6m,全长2.388km。其中:K0+080~K1+320段将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整治后铺筑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K1+320~K2+388段将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治后铺筑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7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新增7块标志标牌;新增926m波形护栏;新建里程桩、百米桩;新增标线等;

(2)包括《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道路改造工程(路线:K0+000~K2+388)》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4)本工程招标范围中未包括弃渣外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7 月 30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 年8月25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 年8月25 日 12 时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8月3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8月5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sichuan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向阳街242号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前进支路1号18-6

邮编: 402700  邮编: 400050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郑老师

电话: 15923230293  电话: 023-68425688

传真:  /    传真: 023-68425235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为来凤街道沿河西路与来鹿路交叉口处(K0+000),终点为影视基地后大门口(K2+388),道路宽度为6m,全长2.388km。

2.3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 41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工程起点为来凤街道沿河西路与来鹿路交叉口处(K0+000),终点为影视基地后大门口(K2+388),道路宽度为6m,全长2.388km。其中:K0+080~K1+320段将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整治后铺筑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K1+320~K2+388段将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治后铺筑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7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新增7块标志标牌;新增926m波形护栏;新建里程桩、百米桩;新增标线等;

(2)包括《来鹿路(来凤至影视基地大门段)道路改造工程(路线:K0+000~K2+388)》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4)本工程招标范围中未包括弃渣外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7 月 30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 年8月25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 年8月25 日 12 时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8月3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8月5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向阳街242号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前进支路1号18-6

邮编: 402700  邮编: 400050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郑老师

电话: 15923230293  电话: 023-68425688

传真:  /    传真: 023-68425235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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