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公租房及配建廉租房项目景观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明公租房及配建廉租房项目景观工程已由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青杠清明。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明公租房环境附属范围内透水砖铺装5035.2㎡,停车位铺装2849.5㎡,种植池铺装45.83㎡,平整场地8022.11㎡,种植土与铺装相接处安置路缘石
2.3 工程总投资约139.66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璧山清明公租房及配建廉租房工程环境附属、道路及生化池施工图设计及景观工程》和设计变更通知单(2015.05)扣除已建道路、排风井、垃圾台、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场、道路两边路缘石、生化池以外的全部内容。
(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现有管道保护深度按现有管道直径DN300加管道封口高度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9 月 14 日12 时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 9月 14 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地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
电话: 023-41555955 电话:13883315269
传真: / 传真: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明公租房及配建廉租房项目景观工程已由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青杠清明。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明公租房环境附属范围内透水砖铺装5035.2㎡,停车位铺装2849.5㎡,种植池铺装45.83㎡,平整场地8022.11㎡,种植土与铺装相接处安置路缘石
2.3 工程总投资约139.66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璧山清明公租房及配建廉租房工程环境附属、道路及生化池施工图设计及景观工程》和设计变更通知单(2015.05)扣除已建道路、排风井、垃圾台、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场、道路两边路缘石、生化池以外的全部内容。
(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现有管道保护深度按现有管道直径DN300加管道封口高度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9 月 14 日12 时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 9月 14 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地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
电话: 023-41555955 电话:13883315269
传真: / 传真: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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