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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8-26,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兴龙大道C段延长段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龙大道C段延长段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已由重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chongqing市永川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5]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商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起于兴龙大道C段,止于凤凰枢纽E匝道,道路全长895.295米(含桥梁一座,桥长503.66米),道路宽度28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管网工程等。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的监理业务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为一个合同包(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凤凰路777号  

联系人: 老师  

电 话:  023-495810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成国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凯比特大厦

联系人:  老师  

电  话:    023-65410333

传  真:

2015年  8  月  20  日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龙大道C段延长段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5]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商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起于兴龙大道C段,止于凤凰枢纽E匝道,道路全长895.295米(含桥梁一座,桥长503.66米),道路宽度28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管网工程等。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的监理业务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为一个合同包(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凤凰路777号  

联系人: 老师  

电 话:  023-495810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成国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凯比特大厦

联系人:  老师  

电  话:    023-65410333

传  真:

2015年  8  月  20  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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