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辖区承担片区改造建设暂行办法
为加快桂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guilin市城市改造和建设步伐,鼓励市辖区进行片区改造建设,分清职责、明确任务,确保改造和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片区改造、建设范围由市政府确定。片区改造、建设总体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设规划局下定点文给各有关市辖区。
二、赋予市辖区人民政府相应的指挥权,在市政府批准的改造建设范围内代表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并处理有关事务。各市辖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承担的片区改造建设任务。
三、各市辖区所承担的片区改造,由市建设规划局统一组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建筑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市财政承担总体规划设计费。各市辖区组织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市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市政府收回改造范围内已规划定点但超过法定期限不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由城区另行安排建设。原已规划定点项月与片区改造详细规划不符的,暂停建设或项目前期工作,由市辖区会同市建设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按详细规划重新进行调整。
五、经市政府确定的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属市重点工程项目,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条街道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决定》(市政[1999]14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留在市辖区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七、改造范围内的广告方案和建筑方案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广告收益归市辖区和有关业主。
八、改造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需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在材料齐备和无需协调的情况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九、片区改造范围内的改造项目与市其它重点工程交叉的,应相互协调,选取最佳方案进行实施。
十、市辖区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须经市计委、市建设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局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一、以上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市政府认可的由市辖区承担的片区改造建设范围和项目。
不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和改造建设方案实施或不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改造、建设任务的,不得享受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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