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烤烟生产政策的通知
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2007年烤烟生产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百色市2007年烤烟生产政策
为了抓住机遇发展百色烤烟,加快做优做强“天香”优质烟叶品牌建设步伐,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7〕710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国烟财〔2006〕904号)和桂烟财〔2007〕17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下达2007年度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购价格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生产实际情况,2007年将继续对烤烟生产给予扶持,在基础设施建设、烟用物资、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对烟农进行补贴,执行根据种烟农户实际约定种植面积、单产水平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差异化生产补贴。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一)新建标准化烤房补贴,在烤房验收合格后,以现金形式兑现。
1. 标准化小烤房建设补贴:根据标准化小烤房建设指标参数,每新建一座标准化小烤房,经验收合格后补贴1200元,其中产区烟叶经营单位承担70%,当地政府承担30%。
2. 小型密集式烤房建设补贴:根据标准化小型密集式烤房建设指标参数,每新建一座标准化小型密集式烤房,经验收合格后补贴1200元,其中产区烟叶经营单位承担70%,当地政府承担30%,并由烟草部门无偿提供一套设备(设备所包含的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及功率以烟草部门提供的实物为准)。
3. 大型密集式烤房建设补贴:根据标准化大型密集式烤房建设指标参数(要求每座密集式烤房烘烤能力能管大田20亩以上),每新建一座大型密集式烤房,由烟草部门补贴4800元,并无偿提供一套设备(设备所包含的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及功率以烟草部门提供的实物为准)。
4. 普通标准化小烤房改小型密集式烤房补贴:每改造一座,由烟草部门免费提供一套设备(设备所包含的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及功率以烟草部门提供的实物为准)。
(二)烟水配套工程补贴。
对水利工程、集雨灌溉工程、小塘坝、小水坝、地头水柜、小水窖等建设工程以项目的形式进行补贴,具体办法另行下文通知。
(三)土壤改良补贴。
在烟草部门指定区域内种植绿肥进行土壤改良的,由烟草部门无偿提供绿肥种子。使用hm发酵菌沤制农家肥,并使用于烟叶生产土壤改良的,由烟草部门无偿提供hm菌种。
二、烟用物资补贴
主要烟用物资补贴[包括种子、化肥(包括有机肥、无机肥)、地膜(包括农膜)、农药等]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广西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b9%bf%e8%a5%bf2007年烟叶生产投入平均补贴标准(不包括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为不超过2007年平均价格的23%”的规定。为了促进全市各产区县平衡协调发展,经测算,在收购结束结算时,先按如下大等级补贴标准给予结算兑现生产补贴:凡认真履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严格按照生产技术方案各环节进行生产的,烟草部门按上等烟补110元/担,中等烟补90元/担,下低等烟补60元/担的标准给予补贴(级外烟叶不享受生产投入补贴)。如按上述标准结算补贴,并在扣除下述的“专业化服务补贴”实际开支总额后,尚有结余的,则按照全市烟叶收购总量平均值全额再补贴给烟农,以用足、用活23%的补贴标准。补贴按实际发生数以现金形式兑现给烟农。
结余补贴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一)全市单担烟叶补贴余额的补贴标准(元/担)=(全市收购总金额×23%-已补贴烟用物资金额-实际支出的专业化服务补贴金额)÷全市收购总量(担)
(二)单户烟农应获结余补贴金额(元)=该户烟农交售烟叶总数量(担)(不含级外烟叶)×全市单担烟叶补贴余额的补贴标准(元/担)
三、专业化服务补贴
(一)漂浮育苗基质补贴:凡采用漂浮育苗技术育苗的,烟草部门负责免费提供育苗基质。
(二)烤烟生产机耕服务:由烟草部门在指定的区域内组织自有机耕队为烟农提供保本机耕服务。
(三)烤烟生产抗旱喷灌服务:由烟草部门在指定的区域内提供抽水、喷灌设备,免费借给烟农用于烟叶生产移栽定根水、旺长水的供给工作,设备的所有权归烟草部门所有。
(四)建立自然灾害风险保障金:继续按照百政发〔2004〕21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按种植收购合同面积每亩提取20元(政府和烟草部门各承担10元/亩)存入专用账户,作为烟叶生产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对受自然灾害的烟农进行适当补偿以及防灾救灾投入,并严格按照《百色市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实施方案》实施。
(五)开展科研项目的试验示范工作:由烟草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试验示范任务与项目,凡涉及烟农参与的试验示范,根据协议约定的标准对烟农进行补贴。兑现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协议约定的形式兑现。
四、补贴兑现时间
当年烟叶收购结束后及时结算,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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