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计价定额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
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区直各厅、局,各设计施工单位: 接国家建设部建标(1995)660号文通知,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工程计价定额出版、发行管理。经研究,除要求区直各厅、局,各地、市、县建委严格按照该文的规定执行外,凡由我委组织修订、编制和管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计价定额(含全国统一安装、市政、园林工程定额广西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guangxi 价目表),均按该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抄 送:区标准定额站及其分站,本委有关领导、设计、建管、房产、科技、城建、规划、村镇处、办存。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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