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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房山区青龙湖镇201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接收村扶持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1、本工程对投标资格要求由“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变更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由“由受聘于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变更为“由受聘于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受聘于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报名条件要求由“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为“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或《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果各潜在投标人第一次报名由于提交的报名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需进行第二次报名并核验报名资料时,必须提供所对应资料的原件供审查”变更为“如果各潜在投标人第一次报名由于提交的报名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需进行第二次报名并核验报名资料时,必须提供所对应资料的原件供审查。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
5、本工程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08月29日下午16时00分,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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