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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走廊景观照明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场第二高速收费站及扩大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T3机场收费站。
本次招标范围为航空走廊景观照明项目-机场第二高速收费站及扩大区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本项目为一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服务的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取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近3年内(指2009年7月1日起)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的监理单位,均可以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5 日,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首先须进行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10-67805858-3005,联系人:郭雁艳),经确认后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盖单位章)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10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A座
邮 编:100073
电 话:010-67617799-1131
传 真:010-67617799-1120
联 系 人:纪东日
招标代理: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室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06169
传 真:010-67806597
联 系 人:吴宁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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