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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1-13,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关于印发《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原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委托,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并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印发。 本导则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管理和具体解释工作,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二○○三年二月十七附件: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1.总 则1.0.1 总体目标与建设原则 为适应21世纪信息社会的生活方式, 提高住宅功能质量, 居住小区(以下简称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目标是:通过采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进行精密设计、优化集成、精心建设,提高住宅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以满足居民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 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 2.智能化系统的等级标准应与项目开发定位相适应; 3.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4.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与土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 5.小区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6.小区建设应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住宅信息设备和软件产业的发展。 1.0.2 小区分类 为使不同类型、不同居住对象、不同建设标准的小区合理配置智能化系统,小区按不同的功能设定、技术含量、经济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为:一星级(符号★,下同)、二星级(符号★★,下同)、三星级(符号★★★,下同)三种类型。 1.0.3 小区建设要求 小区建设应符合“文明居住环境”的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智能化成套集成技术,提高居住区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物业管理水平。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小区建设,鼓励住宅信息集成企业、产品与设备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发展新兴的住宅信息产业。 1.建立和完善住宅智能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1)住宅智能化技术、产品、设备和通过优化集成后的成套设备的质量审验: 2)小区工业化、装配化作业的质量监控制度; 3)小区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2.实行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小区同步建设。 1)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 2)小区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材料、设备和产品; 3)小区应逐步实现工业化、装配化施工,减少现场加工。 3.小区智能化布线应符合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等要求,达到布线简化、安装方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实现不同等级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 4.小区应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有关部门正式推荐的住宅智能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 5.小区在实施前应对未来物业管理进行全面策划,在工程实施的适当时机超前介入,做好工程竣工后物业管理的一切准备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确保物业管理系统安全、准确、可靠地运转。 1.0.4 小区规划设计要求 小区规划应作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住宅设计作到空间尺度适宜、套型功能完善、采光通风良好、建筑造型美观。 1.0.5 住宅性能认定要求 居住小区竣工交付使用前应参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住房[1999]114号)申请性能认定。2.系统的分类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其硬件配置功能要求、技术含量、经济合理等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2.0.1 一星级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建设“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标准中所列举的基本配置。具体如下: 1. 安全防范子系统 1)住宅报警装置 2)访客对讲装置 3)周边防越报警装置 4)闭路电视监控装置 5)电子巡更装置 2. 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 1)自动抄表装置 2)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 3)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 4)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5)设备监控装置 3. 信息网络子系统 为实现上述功能科学合理布线,每户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插座。 2.0.2 二星级二星级除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功能之外,要求在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建设方面,其功能及技术水平应有较大提升。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用“居住小区智能系统技术分类”标准中所列举的可选配置。 2.0.3 三星级 三星级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系统先进、实用和可靠。并具有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特别要重视智能化系统中管网、设备间(箱)、设备与电子产品安装以及防雷与接地等设计与施工。并在采用先进技术与为物业管理和住户提供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优势。3.系统技术要求 3.0.1 系统结构居住小区智能化是以信息传输通道(可采用宽带接入网、现场总线、有线电视网与电话线等)为物理平台;联结各个智能化子系统,通过物业管理中心向住户提供多种功能的服务。居住小区内可以采用多种网络拓朴结构(如树型结构、星型结构或混合结构),(图1为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框图。) 3.0.2 系统功能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框图如图2所示。 3.0.3 系统硬件 1. 系统硬件包括网络产品、布线系统、计算机、家庭智能控制箱、公共设备、计量仪表和电子器材等,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而过早淘汰。同时应避免采用技术上不成熟的硬件产品。 2.硬件产品应具有兼容性,便于系统产品更新与维护。 3.硬件产品应具有可扩充性,便于系统升级与扩展。 3.0.4 系统软件系统软件的功能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水平。系统软件包括: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实时监控软件等。 1. 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采用多媒体技术,使系统具有处理声音及图像的能力。用机环境要适应不同层次住户及物业公司人员的素质。 3. 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 4.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 3.0.5系统集成 1. 根据对小区智能化系统不同需求,可采用不同的集成技术。应在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规划阶段制定所采用的系统集成方案。(图2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功能框图) 2. 提倡采用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网等的融合技术,减化小区内信息传输通道的布线系统,提高系统性能价格比。 3. 在规划阶段应将各子系统及子系统内功能模块的各种信息交接接口标准化,便于系统集成的实施。 4. 住宅内可采用集各种功能为一体的控制技术。逐步发展采用无线传输技术。 5. 提倡小区 ″一卡通″系统智能化系统与社会其它职能部门联网使用。 6. 中心控制室布线管网,接地与防雷,系统供电的要求 1 中心控制室 小区应设立中心控制室,位置首选小区的中间位置,当小区规模较大时,应设立一个或多个分中心。中心控制室应设有可直接外开的安全出口,其它还应满足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机房的规定。 2 布线管网 智能化小区应将智能化系统布线管网纳入居住小区综合管路的设计中,并符合小区总平面规划的要求和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 3 防雷与接地 应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子系统,提出符合规定的接地与防雷技术要求,确定电气接地与防雷的类型的位置,接地排的引入方案。 4 系统供电小区智能化系统宜采用中心控制室集中供电方式,对于家庭报警及自动抄表系统必须保证市电停电的24小时内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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