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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是北京市和丰台区重点发展的新兴金融功能区。目前开发建设进展顺利,南区已基本拆迁完毕,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已有87家企业入驻丽泽。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丽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需进行宣传片制作,体现丽泽开发的最新进展,展现丽泽金融商务区的独特魅力。现为该项目发出如下公告信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招标编号:LZSW-ZB-2012-01
1.2项目名称:丽泽金融商务区三维高清影片制作工程
1.3招标内容:三维高清影片制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采取控制总价形式,整体投资金额不超过100万人民币(含100万人民币)
1.5 招标人: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有丰富的城市规划类数字影片的制作经验,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单项数字影片制作合同额大于100万以上的工程;
3.4对丰台地区的策划、人文、地理环境有深刻认识;
3.5参加此次招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设备优良、技术力量丰厚、人员专业化、敬业;
3.7投标人应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较好声誉及良好业绩,专业工作团队应在100人以上。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06月 14 日至2012年06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请携带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针对此项目开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内容都需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大厦1718室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2年 7月 3日上午9时 30 分
7.开标地点:北京市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大厦16层会议室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2012年7月 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芳
电 话:63961982-214
传 真: 63961785
Email: dfht1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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