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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基地的委托,对勤务大队营房楼及勤务大队、教导大队食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基地
2.2招标项目名称:勤务大队营房楼及勤务大队、教导大队食堂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武警后勤基地
2.4建设规模:7284.98㎡。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当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择优选取7家;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7日,0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地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
方式:现场报名
备注: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只有通过投标报名审查的申请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7日,0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地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
备注:资格预审文件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基地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人:鲁桂秋
电 话:010-67806076
传 真:010-678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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