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渝水许可【2015】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市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共有3段:江池镇段位于龙河支流江池河的江池镇,工程河段控制断面以上集水面积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提防护岸长
2.3项目总投资: 约 1046万元;
2.4招标范围: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建设内容 | 概算总投资 (万元) |
| 1 | 一标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江池、五龙段) | 江池镇河段新建堤防总长 | 401.8 |
| 2 | 二标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包鸾镇段) | 包鸾镇河段新建堤防总长 | 600 |
具体标段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划分情况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为“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各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1 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重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chongqing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5各投标人只能就以上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如有疑问,请在
4.5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投标和开标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dggzy.cn)上发布”。
招标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水务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酒店商务楼12楼
邮编: 邮编: 400014
联系人:
电话: 13896545886 电话:13650561550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渝水许可【2015】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市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共有3段:江池镇段位于龙河支流江池河的江池镇,工程河段控制断面以上集水面积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提防护岸长
2.3项目总投资: 约 1046万元;
2.4招标范围: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建设内容 | 概算总投资 (万元) |
| 1 | 一标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江池、五龙段) | 江池镇河段新建堤防总长 | 401.8 |
| 2 | 二标段: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包鸾镇段) | 包鸾镇河段新建堤防总长 | 600 |
具体标段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划分情况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为“丰都县龙河龙河镇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各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1 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5各投标人只能就以上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如有疑问,请在
4.5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投标和开标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dggzy.cn)上发布”。
招标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水务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酒店商务楼12楼
邮编: 邮编: 400014
联系人:
电话: 13896545886 电话:1365056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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