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信息网logo
时间: 2015-9-9,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玲珑雅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玲珑雅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已由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5)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玲珑雅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南湖路34号玲珑雅居小区

2.3建设规模:改铺沥青路面约300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约1448米,建安费用约16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改铺沥青路面、透水砖铺设、混凝土路沿、新增廊架、铸铁座椅、加设不锈钢栏杆、绿地整理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还未按新标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可使用原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南岸区茶园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响水路7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电讯大楼四楼

联系人:黄果

联系人:王静

电  话:023-61217025

电  话:023-68848930

传  真:

传  真:023-68844781



                                     2015年9月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玲珑雅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5)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玲珑雅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南湖路34号玲珑雅居小区

2.3建设规模:改铺沥青路面约300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约1448米,建安费用约16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改铺沥青路面、透水砖铺设、混凝土路沿、新增廊架、铸铁座椅、加设不锈钢栏杆、绿地整理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还未按新标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可使用原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南岸区茶园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响水路7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电讯大楼四楼

联系人:黄果

联系人:王静

电  话:023-61217025

电  话:023-68848930

传  真:

传  真:023-68844781



                                     2015年9月2日

重庆
内容字数:4361
点击数:2322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造价信息网官方人工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