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15年第二批行政村通畅工程预安排项目(花厅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2015 年第二批行政村通畅工程预安排项目(花厅路)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石交委发【2015】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花厅村 。
2.2 建设规模:花厅村(起点陈山沟至终点贯子池),全长约3.52公里(主线2.12公里,支线1.4公里,合计3.52公里。主线路面宽度4.5米,支线路面宽度3.5米。错车道每公里设置3处以上,宽度6.5米,长度不得少于30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少于20cm,路面混凝土标号不少于C25,抗弯拉强度不少于3.5MPa)。项目总投资约129.6万元。
2.3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花厅村(起点陈山沟至终点贯子池),全长约3.52公里。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工程质量:严格按《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委法【2011】24号)和县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烟区道路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及四大管理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建设程序,尽快组织实施。并委托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站负责质量监督,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必须达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处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最高限价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 19 日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年 11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至2015年 1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全 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五峰路1号
联系人:崔龙
电 话:18223410180
7.2 招标代理机构
全 称: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联系人:王老师 李中信
电 话:18523743123 023-67721308
2015年 10 月 26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2015 年第二批行政村通畅工程预安排项目(花厅路)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石交委发【2015】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花厅村 。
2.2 建设规模:花厅村(起点陈山沟至终点贯子池),全长约3.52公里(主线2.12公里,支线1.4公里,合计3.52公里。主线路面宽度4.5米,支线路面宽度3.5米。错车道每公里设置3处以上,宽度6.5米,长度不得少于30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少于20cm,路面混凝土标号不少于C25,抗弯拉强度不少于3.5MPa)。项目总投资约129.6万元。
2.3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花厅村(起点陈山沟至终点贯子池),全长约3.52公里。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工程质量:严格按《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委法【2011】24号)和县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烟区道路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及四大管理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建设程序,尽快组织实施。并委托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站负责质量监督,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必须达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处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最高限价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 19 日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年 11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至2015年 1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全 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五峰路1号
联系人:崔龙
电 话:18223410180
7.2 招标代理机构
全 称: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联系人:王老师 李中信
电 话:18523743123 023-67721308
2015年 10 月 26 日
点击数:2381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