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辽建价协发1号
转发《关于开展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辽建价协发[2008]1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08]0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将你市符合标准的中价协会员资料,于8月30日前上报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管理科。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2008]0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调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企业及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学习先进的执业氛围,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中价协[2007]01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在2008年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请登陆www.ceca.org.cn网站查阅评选办法中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按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 1.申报先进单位会员提交的材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请在中价协网站下载); (2)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近两年的工程造价营业收入证明,即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6)近两年单位获奖证书和业主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7)单位员工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8)单位员工近两年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2.申报优秀个人会员提交的材料 (1)《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请在中价协网站下载); (2)个人会员卡复印件; (3)近两年参加省市级(或行业)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两年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5)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08年8月30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或所属行业的中价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各省级协会或各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008年10月底前将初审意见、推荐名单(按排名先后)和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中价协; 3.2008年12月份中价协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要求 1.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2.各省级协会或各专业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按评选条件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玲闫明相 电话:010-68316134(传真)、010-883866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邮编:100835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件及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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