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环【2015】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等资料完成从设计到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业主。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双石镇等13个镇。 。
2.3招标范围: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几类资质:
3.1.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专项设计排水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外地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分为 二 个标段:
一标段:板桥镇、双石镇、永荣镇、红炉镇、金龙镇、陈食镇、南大街;
二标段:青峰镇、来苏镇、五间镇、仙龙镇、何埂镇、朱沱镇。
注:一个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中的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实施方案、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1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川区卧龙路477号
联 系 人:唐龙
电 话:1808406358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unan路333号
联系人: 廖 陵
电 话: 023-68710585
传 真: 023-68710585
2015年11月1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环【2015】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等资料完成从设计到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业主。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双石镇等13个镇。 。
2.3招标范围: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几类资质:
3.1.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专项设计排水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外地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分为 二 个标段:
一标段:板桥镇、双石镇、永荣镇、红炉镇、金龙镇、陈食镇、南大街;
二标段:青峰镇、来苏镇、五间镇、仙龙镇、何埂镇、朱沱镇。
注:一个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中的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实施方案、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1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川区卧龙路477号
联 系 人:唐龙
电 话:1808406358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联系人: 廖 陵
电 话: 023-68710585
传 真: 023-68710585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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