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对顺义区后沙峪镇后沙峪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地块)的拆除工程一至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批准书,已具备该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后沙峪村,东至裕安路,南至双裕街,西至后沙峪村村界,北至双裕北街。宅基地401宗,宅基地面积约为1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2500平方米。国有企业2个,建筑面积26088平方米,集体企业2个,建筑面积6240平方米。 一至七标段划分为每50户一个标段,八标段划分为51户一个标段。 二、四至范围:东至裕安路,南至双裕街,西至后沙峪村村界,北至双裕北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拆除工程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受聘于投标人且已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6)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 四、招标人: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爽 电 话:80496801 五、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9:00—16:00时.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 六、投标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拆除公司须提交的材料: (1)拆除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受聘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证明其拆除施工业绩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投标。
|
|
|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11】140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