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验收
1、 招标条件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2]10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的环境建设与主体项目同步进行,并已投入试运行(渝(涪)环试【2015】21号),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已具备验收条件,现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成果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
2.2招标内容:
(1)负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本项目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确保顺利进行;
(2)负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检测空洞的开及封堵等相关措施);
(3)准备相关资料,联络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负责验收评审的通过;
(4)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汇报及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保证审查顺利进行;
(5)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获得批复文件;
(6)协调做好环保生态监测工作;
(7)负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设计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
2.3计划服务期
(1) 本项目总服务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日(日历天)内完成,必须完成招标全部内容,并获得验收通过批复文件,如因“(2)”的原因按“(2)”的要求执行;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后:根据专家及环保部门评审意见进行调查报告修改和补充,如涉及到公众投诉、环境不达标需要重新落实措施等情况,则需要业主按照评审意见协助完善,待调查报告完成相应修改内容后另行上报审批。直到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止,服务期顺延;
(3)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的,总服务费不变(即中标金额不因服务期延长而改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项目有承包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
(2) 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或以上。
(3) 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或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的书面承若,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两个月内),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11时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beijing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联 系 人:寇女士 电 话:023-62907078 传 真:023-62931798 邮 编:400060 |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楼1806室 联 系 人:朱典 电话:023-67749736 传真:023-67744660 |
1、 招标条件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2]10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的环境建设与主体项目同步进行,并已投入试运行(渝(涪)环试【2015】21号),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已具备验收条件,现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成果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
2.2招标内容:
(1)负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本项目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确保顺利进行;
(2)负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检测空洞的开及封堵等相关措施);
(3)准备相关资料,联络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负责验收评审的通过;
(4)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汇报及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保证审查顺利进行;
(5)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获得批复文件;
(6)协调做好环保生态监测工作;
(7)负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设计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
2.3计划服务期
(1) 本项目总服务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日(日历天)内完成,必须完成招标全部内容,并获得验收通过批复文件,如因“(2)”的原因按“(2)”的要求执行;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后:根据专家及环保部门评审意见进行调查报告修改和补充,如涉及到公众投诉、环境不达标需要重新落实措施等情况,则需要业主按照评审意见协助完善,待调查报告完成相应修改内容后另行上报审批。直到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止,服务期顺延;
(3)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的,总服务费不变(即中标金额不因服务期延长而改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项目有承包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
(2) 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或以上。
(3) 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或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的书面承若,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两个月内),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11时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联 系 人:寇女士 电 话:023-62907078 传 真:023-62931798 邮 编:400060 |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楼1806室 联 系 人:朱典 电话:023-67749736 传真:023-67744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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