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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的委托,对2011年朝阳区防汛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2011年朝阳区防汛工程-监理 二、招标编号:DH-2011-0819-4 三、招标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朝阳区大屯、潘家园、劲松、太阳宫等4个街道和十八里店、崔各庄、金盏、黑庄户、豆各庄、来广营、管庄、孙河、平房、王四营等10个乡。 2、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前三年指此公告时间的前三年);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5年以上。 六、 工程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6日 每天9:30~12:00 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13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2011年9月13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赵 梦 电 话 :010-64956207-806 传 真 :010-64956207-802 电 子 邮 箱 : dhztb@sohu.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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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朝发改【2011】4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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