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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EITCL-ZJZB-723110723) 丰台区看守所污水资源化工程已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1】38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丰台区看守所污水资源化工程 1.2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3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占地面积约314.55m2。 1.4工程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6号丰台区看守所院内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工期计划:主体工程计划2011年9月1日开始施工,主体工程于2011年10月30日完工,2012年9月30日前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贰级建造师资质; 2.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8月5日至8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同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1年8月25日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崔佳佳 张含勇 联系电话:010-57217116 传 真:010-68372884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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