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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窦店服务区改建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4]8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丁各庄村京港澳高速公路东、西服务区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拆除规模约为3700㎡,地上高度约10.535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类似拆除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先进行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10-67806597,联系人:孙岩),只有完成有效电话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电话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 100073 邮编: 100176
联系人:纪东日联系人:刘冉辰、孙岩
电话:010-67617799-1131电话:010-67806597
传真:010-67617799-1120传真:010-67806597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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