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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3-30,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2〕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的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2.5监理工期:施工工期为680日历天,监理期为工程开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该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1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389699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nan 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023-67119085

 

 

 

 

2016年3月24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2〕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的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石柱县工业园区太白岩安置房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2.5监理工期:施工工期为680日历天,监理期为工程开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该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1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389699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023-67119085

 

 

 

 

2016年3月24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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