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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拟建的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中心镇政府大院修缮整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20110719 2、工程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大院修缮整治工程 3、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 4、工程概况:新建道路5000平方米及管线等。 5、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6、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 7、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直属机构 8、项目投资来源:政府投资 9、本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 10、工期:60日历天 11、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授权代理人:王琦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C.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D.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投标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E.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4、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 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持有贰级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员B本的人员; B. 项目经理本人没有兼任正在施工的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1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16、投标人数量:限制投标人数量,拟选7家单位参加投标。 17、招标报名时间:2011年7月 19日--2011年7月25日,每日9:00---16:00 18、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小区北-西1#底商。 19、报名单位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B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小区北-西1#底商。 2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3、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王琦 ; 联系电话: 010--89527605 招标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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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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