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公安局食堂、车库等配套用房项目
| 工程编码 | 130526160024-001 | 所属地区 | 任县 |
| 工程名称 | 任县公安局食堂、车库等配套用房项目 | ||
| 建设单位 | 任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任县昌平路东侧,永康街南侧 | ||
| 建筑面积 | 1303.37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审定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 ||
| 联系人 | 范建辉 | 联系方式 | 1322329878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5-17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5-23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5-17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5-23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5-17至2016-5-23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 ||
| 内容 | 工程编码:HBHJ1604-XT-50A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任县公安局 任县公安局食堂、车库等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发展改革局任发改[2012]12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任县昌平路东侧,永康街南侧。 2.2建设规模:新建1303.37m2,主体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已审定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www.gxzjxh.cn/jiangsu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除外。 4.1.5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函。 4.1.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刘振丰(建设单位代表) 耿慧敏(招标小组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范建辉(招标小组成员) 王晨(招标小组成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振丰,联系电话:139309761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建辉,联系电话:13223298787 日期:2016年5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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