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屏蔽门及安全门(站台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十号工程项目站台门设备集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十号线工程沿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工程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BT工程范围,该站沿环线方向长234m,为15m岛式站台车站,西端下穿既有三号线,其余区段位于龙头寺火车站南广场既有地下广场下方。十号线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环山公园至长河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7.88公顷;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5.94公顷。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均在本工程内一并建设。建新东路-王家庄工程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一座二级电源开闭所。新建主变电所为大寺坝变电所,二级电源开闭所为重庆北站二级电源开闭所(引自环线所建的周家院子变电所)。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五、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招标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调试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设计、制造/采购、装配、运输、安装督导、调试、试验、仓储、联调、试运行、交验、向政府机构报检、质保期服务和各种技术服务以及确保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附件、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
2.4标段划分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站台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划为1个标段。
鲤鱼池站、红土地站、龙头寺公园站、火车北站南广场站、火车北站北广场站、民心佳园站、三亚湾站、上湾路站、环山公园站、T3航站楼站、T2航站楼站、渝北广场站、鹿山站、中央公园东站、中央公园站、中央公园西站、悦来站、王家庄站共18座地下车站为高站台门,其中龙头寺公园站、三亚湾站、T3航站楼站、鹿山站为4侧站台。长河站1座高架站为低站台门。
2.5本工程预计工期:2016年7月-201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工期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作为承包商主办方成功完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屏蔽门或安全门设备系统工程的成功业绩,并有两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或有与国外企业合作,成功完成过屏蔽门或安全门设计、制造及供货的业绩。有良好的用户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1亿(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具有在合同执行期间12个月内2000万元的专项流动资金,并不得用于其他合同的执行,(提供银行的资金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原件及承诺书原件),应提供最近3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记录为准)、无重大的违约(以司法机构出具的判决书为准)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省级及以上质监、安监部门记录为准)(提供承诺函)。
(6)不接受任何的委托贴牌的产品,如若违反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型产品相关检测报告)。如果投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重要部件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具有该重要部件制造厂有效的专项授权书(正本),以证明其供货及伴随服务能得到相应保证,并具有为站台门系统工程提供主要部件及成功运行的经验。
(7)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任何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其投标无效,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北京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beijing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疑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所有招标文件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费用(现金)1000元/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4 日9时00分至2016年 8月 4 日10时00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可查阅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本项目开标安排,或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共大厅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银桥路9号电化局大厦
联系人:苟先生/杨先生
电话:023-615259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竹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3-61896023
传真:023-618966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十号工程项目站台门设备集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十号线工程沿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工程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BT工程范围,该站沿环线方向长234m,为15m岛式站台车站,西端下穿既有三号线,其余区段位于龙头寺火车站南广场既有地下广场下方。十号线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环山公园至长河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7.88公顷;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5.94公顷。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均在本工程内一并建设。建新东路-王家庄工程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一座二级电源开闭所。新建主变电所为大寺坝变电所,二级电源开闭所为重庆北站二级电源开闭所(引自环线所建的周家院子变电所)。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五、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招标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调试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设计、制造/采购、装配、运输、安装督导、调试、试验、仓储、联调、试运行、交验、向政府机构报检、质保期服务和各种技术服务以及确保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附件、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
2.4标段划分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站台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划为1个标段。
鲤鱼池站、红土地站、龙头寺公园站、火车北站南广场站、火车北站北广场站、民心佳园站、三亚湾站、上湾路站、环山公园站、T3航站楼站、T2航站楼站、渝北广场站、鹿山站、中央公园东站、中央公园站、中央公园西站、悦来站、王家庄站共18座地下车站为高站台门,其中龙头寺公园站、三亚湾站、T3航站楼站、鹿山站为4侧站台。长河站1座高架站为低站台门。
2.5本工程预计工期:2016年7月-201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工期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作为承包商主办方成功完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屏蔽门或安全门设备系统工程的成功业绩,并有两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或有与国外企业合作,成功完成过屏蔽门或安全门设计、制造及供货的业绩。有良好的用户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1亿(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具有在合同执行期间12个月内2000万元的专项流动资金,并不得用于其他合同的执行,(提供银行的资金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原件及承诺书原件),应提供最近3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记录为准)、无重大的违约(以司法机构出具的判决书为准)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省级及以上质监、安监部门记录为准)(提供承诺函)。
(6)不接受任何的委托贴牌的产品,如若违反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型产品相关检测报告)。如果投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重要部件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具有该重要部件制造厂有效的专项授权书(正本),以证明其供货及伴随服务能得到相应保证,并具有为站台门系统工程提供主要部件及成功运行的经验。
(7)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任何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其投标无效,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疑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所有招标文件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费用(现金)1000元/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4 日9时00分至2016年 8月 4 日10时00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可查阅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本项目开标安排,或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共大厅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银桥路9号电化局大厦
联系人:苟先生/杨先生
电话:023-615259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竹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3-61896023
传真:023-6189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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