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收房屋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一标段:涪陵区崇义街道秋月门社区、蔡家坡社区区域内(人民西路以下、中山西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shanxia路以上、秋月花园与琵琶井巷之间)
二标段:涪陵区崇义街道皮家街社区区域内(人民西路以下、中山西路以上、琵琶井巷与皮家街巷之间)
2.2具体项目名称及标段为:
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一标段
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二标段
2.3项目规模:
一标段:旧房拆除面积约9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3万元;
二标段:旧房拆除面积约6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10.5万元;
2.4项目招标范围:人工、机械拆除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要求房屋拆除须与地基相平,并将废渣夯平,拆除的废渣不能堆积如山。
2.5计划工期:招标人将应拆除房屋的最后一幢房屋交予中标人拆除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两个标段。
2.7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 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 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街道办事处
地 址:涪陵区双宝路15号 地 址:涪陵区高笋塘4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 系 人: 吴老师
电 话:72800399 电 话: 023-722605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收房屋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一标段:涪陵区崇义街道秋月门社区、蔡家坡社区区域内(人民西路以下、中山西路以上、秋月花园与琵琶井巷之间)
二标段:涪陵区崇义街道皮家街社区区域内(人民西路以下、中山西路以上、琵琶井巷与皮家街巷之间)
2.2具体项目名称及标段为:
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一标段
涪陵区人民西路片区(一、二街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二标段
2.3项目规模:
一标段:旧房拆除面积约9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3万元;
二标段:旧房拆除面积约6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10.5万元;
2.4项目招标范围:人工、机械拆除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要求房屋拆除须与地基相平,并将废渣夯平,拆除的废渣不能堆积如山。
2.5计划工期:招标人将应拆除房屋的最后一幢房屋交予中标人拆除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两个标段。
2.7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 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 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街道办事处
地 址:涪陵区双宝路15号 地 址:涪陵区高笋塘4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 系 人: 吴老师
电 话:72800399 电 话: 023-7226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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