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锦州市2007年度建设工程规费及补充间接费用标准的通知——锦建发27号(勘误)
勘 误 网员用户您好: 《{target}信息》2007年第三期(五月刊)中刊登的《关于印发锦州市2007年度建设工程规费及补充间接费用标准的通知——锦建发[2007]27号》文件有误,现更正如下: 《辽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三期(五月刊)第267页,上数第12行“按建安工作量的12%计取”更正为“按建安工作量的0.12%计取”。 给您的使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辽宁德嘉工程造价信息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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