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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S219线)和京银路(G110线)昌平段沿线两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1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标段(南雁路):昌平区南雁路K18+900-K24+910段边坡岩石风化严重,非常破碎,为保证公路的安全运营,需进行边坡治理,共有17处边坡进行治理,均采用主动防护网进行加固,本段边坡治理长度约为725米。 第2标段(京银路):G110线K41+000-K46+000段内路堑边坡局部段落岩体较为破碎,易产生滑塌落石,需要进行治理。先期对K42+900-K43+050和K44+330-K44+400两段采用主动防护网治理。 招标范围:昌平区南雁路(S219线)和京银路(G110线)昌平段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施工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过2项(含)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接受投标人对2个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以现场报名先到为准)。 3.4每标段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或联合体)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各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包括各成员)请于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5月6日9:00时,集中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 5 月 6 日10: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二层东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5 月 26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见报价邀请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聂雪峰 电 话:69742715-311 传 真:697423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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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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