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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京市房山区保护性耕作工程(施工)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京发改[201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 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良乡镇、窦店镇、琉璃河镇。总投资约为62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445万元),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新建和改造机库、配电室、修理间等共3112平方米;路面硬化110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任职的项目经理应符合北京市招标办《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时项目经理有关内容的界定及注意事项》中项目经理资格条件:(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3.3 各投标人就本工程的全部承包范围的施工提进行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1107室。
5.报名携带资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6.资格审查方式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6.1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报名情况选择资格审查方式,如报名单位多于7家,将进行资格预审,保留不超过7家单位投标;如报名单位不超过7家,将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科长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 大厦A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人:金鹏 联系电话:010-51502178-611 传 真:010-51502133 邮 箱:ppjin9988@yahoo.com.cn
招标人: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201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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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10]8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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