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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顺义区北木路和南焦路大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1年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包括北木路(马坊~木林)大修工程和南焦路大修工程。 北木路位于顺义区北部,西起顺义区北石槽镇,东止顺义区木林镇。本次北木路(马坊~木林)大修工程起点为K17+975.000,终点K22+482.684,大修全长4.5公里。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横断面为一幅路型式,路面宽7米,路基宽9米。大修内容为道路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南焦路位于顺义区中部南法信镇,南起石马路,北止顺沙路。本次大修起点为顺平路(K0+442.160),终点为顺沙路(K3+346.870),道路长度为2.9公里。道路等级为公路二级,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横断面为两幅路型式。大修内容为道路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各项目计划施工工期3.5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28.5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监理合同段。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单位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 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 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进行现场报名。 3.2请于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合同段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7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4月6日 8:30 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4月6日 11:00 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 4.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4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至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报价邀请书。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 邮政编码: 101300 联系人: 刘宝华 杨霞 电 话: 69441007 传 真: 694410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人: 陈海宁 周翔 电 话: 010-67806076 传 真: 010-678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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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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