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头沟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防汛工程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郊【2011】31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门头沟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防汛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防汛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4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为防洪墙16个村27处,长1855米;排洪沟6个村6处,长1150米;4个村4座塘坝修复;沟道及塘坝清淤24821立方米;防汛视频监控系统3套。 1.6工程实施地点:涉及9个镇4个办事处,共25个村,包括潭柘寺镇阳坡元村、永定镇石佛村、龙泉镇三店村、军庄镇西杨坨村和灰峪村、妙峰山镇陈家庄村和南庄村、王平镇吕家坡村和南港村、雁翅镇田庄村、房良村和马套村、斋堂镇柏峪村和法城村、清水镇梁家庄台下村、江水河村和田寺村、大台办事处灰地地区、东辛房办事处西辛房地区、城子办事处新民大街社区和三家店地区、大峪办事处南路一区、石龙北路地区和中门寺沟地区,以及在落坡岭水库、珠窝水库和斋堂水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3套。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1年4月25日 开工,2011年6月30日完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研究所院内主楼四楼420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在门头沟区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1年4月12日(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红艳 联系电话:010-698365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研究所院内主楼四楼420室。 联 系 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1年3月21日
|
|
| 批复文号 |
京水务郊【2011】31号文 |
|
| |
|